
IATA《危险品规则》(DGR)第 64 版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生效,对多类危险品的航空运输规则作出调整。锂电池操作标签不再要求标注电话号码,并设置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的过渡期,在此期间变更前已备货的现有标签仍可继续使用。
对于集合包装的货物——UN3481 PI 966 II/967 II 锂离子电池设备与 UN3091 PI 968 II/970 II 锂金属电池设备——集合包装内的各件包装必须妥善固定,确保每一件包装本身的防护功能不受影响。针对设备内置纽扣电池单独提交测试概要的要求被取消;但测试概要本身仍属强制要求,须在被要求时提供,只是不再需要随货同行。
酸性/碱性湿电池(UN 2794/2795)与钠电池(UN 3292)的包装重量限制发生变化,航空运输单件重量上限为 400 公斤,并须使用符合 UN 标准的包装。针对以散装数量运输的低功率锂离子电池(UN3480 PI965 IB)与锂金属电池(UN3090 PI968 IB),新增了 3 米堆码试验:每个包装件须在模拟 3 米堆码条件下承受 24 小时(某些内装液体的复合包装为 40℃ 以上 28 天)而不发生泄漏、变形或结构失效。此外还新增了针对电池驱动车辆、发动机、机械设备与救生设备的特殊规定,包括包装要求,以及禁止在此类设备内装运未通过 UN38.3 测试的缺陷电池。